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论述精神,鞍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查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件警示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海城市感王镇东粮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占生在低保户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2015年初,王占生接受该村低保户李某的请托,在明知其住房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违规向镇村镇办申报李某进行危房改造。2015年10月,村镇办通知该村提供李某的房屋维修前中后的照片和村委会会议记录、危房改造协议书等材料。王占生在明知李某未进行危房改造且提供的照片内容虚假的情况下,以李某危房翻建维修的名义出具虚假的村委会会议记录等申报材料上报镇村镇办,致使李某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000元;王占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8月,海城市纪委给予王占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岫岩县哨子河乡副乡长杨军对扶贫资金监管不力问题。2016年至2021年,岫岩县哨子河乡冰沟村村委会主任刘成龙(已移送司法)贪污扶贫款、绿化工程专项款共计151534元。杨军作为主管扶贫工作的副乡长,对该村扶贫款被侵占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9月,岫岩县纪委给予杨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铁东区长甸街道正兴社区协管员钟延彬在办理低保工作中吃拿卡要问题。2020年10月至12月,钟延彬在负责社区低保工作期间,以帮该社区居民郝某办理低保为由,先后以好处费、私人借款和办事费的名义,收受或向其索要钱款,共计3500元。此后,郝某将此事投诉至“8890”平台,钟延彬将该钱款返还给郝某;钟延彬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铁东区长甸街道办事处给予钟延彬记大过处分。
4.铁西区南华街道化北社区工作人员尚晓霞在低保工作中作风不实问题。2018年7月至2019年3月,尚晓霞作为铁西区南华街道化北社区的民政专干,在对吴某低保待遇复核时,未入户实地调查,仅与吴某母亲联系,始终未与吴某本人见面,也未发现吴某在入狱的情况下仍然按月领取低保金,共计5677元。2021年5月,铁西区纪委给予尚晓霞党内警告处分。
5.立山区深沟寺街道深沟社区副主任王钰在低保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8年3月至2019年5月,该社区低保户焦某在某公司工作并领取工资,按照低保政策其已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王钰在负责该社区低保工作中,未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认真核实焦某家庭真实收入状况,导致焦某多领取低保金,共计13034元。2021年8月,立山区纪委给予王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全市个别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领域中还存在弄虚作假、吃拿卡要、失职失责、工作落实不到位等腐败和作风问题,教训十分深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严守纪律规矩,带头改进作风。
当前,鞍山市正处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承上启下关键时期。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管,不断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加强对“四不摘”要求落实、扶贫项目资产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脱贫攻坚中截留私分、贪污挪用等腐败问题,对党中央政策置若罔闻、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严肃追责问责。贯彻“三不”一体推进方针,突出抓好以案促改,把正风肃纪反腐与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力祛作风建设沉疴顽疾,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坚强保障。
(鞍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