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赵国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1-12-15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热度:761℃

日前,鸡西市纪委监委对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赵国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国军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搞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象征性地支付钱款接受服务;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群众纪律,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执纪执法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长期吸食毒品,违规放高利贷;涉嫌贪污、受贿和非法持有毒品犯罪。

赵国军身为政法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经济上贪婪,大搞权钱交易,大肆攫取非法利益;生活上腐化堕落,道德沦丧,长期吸食毒品;工作上滥权擅权,执法犯法,以权谋私,以案谋私,甘心做被围猎对象,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破坏政法系统政治生态。赵国军的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鸡西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鸡西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国军开除党籍处分;由鸡西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赵国军简历

赵国军,男,汉族,1964年7月生,黑龙江鸡西人,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黑龙江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文学学士学位。

1984.09—1988.07 黑龙江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8.07—1992.12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助检员

1992.12—1994.10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

1994.10—1997.08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正科级)

1997.08—1999.02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1999.02—2001.07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01.07—2001.12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2001.12—2006.11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侦察局局长(副处级)

2006.11—2008.05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2008.05—2010.01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兼调研员(正处级)

2010.01—2012.06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12.06—2017.07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2017.07—2019.02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

2019.02—2021.06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

2021.06 免职

(鸡西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