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斯彬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南昌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斯彬简历
刘斯彬,男,汉族,1965年3月出生,江西安义人,大学学历,1983年12月参加工作,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12月至1984年9月,安义县交通局职工;
1984年9月至1987年7月,宜春师范专科学校学习;
1987年7月至1989年7月,安义县万埠中学教师;
1989年7月至1992年2月,安义县政法委办公室科员;
1992年2月至1995年11月,历任安义县政府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
1995年11月至2001年2月,历任安义县万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
2001年2月至2002年12月,安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
2002年12月至2003年5月,南昌高新区艾溪湖管理处党委书记、主任;
2003年5月至2004年6月,南昌高新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副县级),艾溪湖管理处党委书记、主任;
2004年6月至2010年5月,南昌高新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10年5月至2011年3月,南昌高新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兼区人武部部长;
2011年3月至2011年11月,南昌高新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正县级);
2011年11月至2019年5月,南昌市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9年5月至2021年9月,南昌市扶贫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21年9月至今,南昌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