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胡波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1-12-18 来源: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信社纪检监察组 热度:1093℃

据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信社纪检监察组、昭通市监委消息:日前,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信社纪检监察组对云南昭通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胡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党纪立案审查;经云南省监委交办昭通市监委,昭通市监委指定盐津县监委管辖,盐津县监委对胡波进行了政务立案调查。

经查,胡波违反政治纪律,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接受提供的旅游和高档宴请;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违规用公款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费用;违反群众纪律,侵害职工利益;违反工作纪律,未按审慎经营原则对信贷业务进行管理,造成信贷风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昭通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胡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