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桐乡市委批准,桐乡市纪委市监委对桐乡市洲泉镇原党委书记姜伟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姜伟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姜伟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桐乡市纪委常委会会议、桐乡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嘉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嘉兴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姜伟国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下一次桐乡市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由桐乡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桐乡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姜伟国简历:
姜伟国,男,汉族,1972年11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桐乡市石门中心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桐乡市第三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桐乡市石门镇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副镇长,桐乡市高桥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兼高桥镇党委委员,桐乡市高桥新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兼高桥镇党委委员,桐乡市河山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书记、局长、市互联网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桐乡市洲泉镇党委书记。
(桐乡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