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南昌市纪委市监委指定管辖,南昌市青云谱区纪委区监委对抚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任游件如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游件如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按规定报告配偶持有股票事项,利用职权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发包,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接、工程款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游件如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抚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抚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游件如开除党籍处分;由抚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游件如简历
游件如,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江西南昌人,本科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年7月至1992年12月,抚州地区外贸局外经科干部;
1992年12月至1998年1月,抚州地区招商局外资项目科副科长;
1998年1月至2000年10月,驻深圳办事处主任助理(正科);
2000年10月至2002年6月,抚州市招商引资中心外资项目科副科长(正科);
2002年6月至2012年6月,历任抚州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副总经理;
2012年6月至2015年12月,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5年12月至2018年7月,抚州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抚州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19年6月至2020年11月,抚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正处长级);
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抚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正处长级);
2021年10月,免去抚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