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六名前保险代理涉嫌串谋诈骗佣金及花红95万元

2021-12-22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1215℃

廉政公署今日(12月22日)落案起诉六名前保险代理,控告他们涉嫌虚报10份保单的经办代理人,串谋诈骗一间保险公司向其中四人支付佣金及花红共约95万元。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并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六名安盛金融有限公司(安盛)前雇员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

陈嘉和(前称陈家和),36岁,安盛前分行经理;曾梓朗,28岁,安盛前组长;以及林子谦,32岁,简加乐,27岁,李毕裘,31岁,及王婉婷,25岁,均为安盛前保险代理。

各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将于下星期二(12月2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案发时陈嘉和是同案其他被告的上线经理。在销售安盛保险产品时,经办代理人须作出声明,确认曾亲自向申请人询问列于保单申请书上的问题、核对申请人的身分,以及见证申请人签署保单申请书。

成功出售保险产品后,经办代理人及其上线经理可各自从安盛收取佣金及主管佣金,并赚取各种花红。

控罪指六名被告涉嫌于2014年11月25日至2017年9月28日期间,一同串谋诈骗安盛,即不诚实地及虚假地表示经办代理人在保单申请书上所作的声明属实,从而诱使安盛批核该等保单申请,并向其中四名被告支付该等保单的相关佣金及花红。

廉署调查显示,有关勾当涉及10份保单,当中林子谦、简加乐及曾梓朗被报称为经办代理人。三人及其上线经理陈嘉和就该些保单获安盛支付佣金及花红分别共逾45万元及共约50万元。

安盛在廉署调查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