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2021-12-24 来源:盘锦市纪委监委 热度:1099℃

近日,盘锦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1.盘山县就业人才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档案管理股副股长霍焰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5年1月初,霍焰焰在任中心退休管理股股长期间,利用补录2013年以前离退休人员审批材料信息之便,使用他人身份证及银行卡信息,编造虚假退休信息,通过盘锦市社保系统录入与复核。自2015年1月至2020年3月共骗取养老保险金250000元。2020年7月,霍焰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1年2月,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兴隆台区惠宾街道前胡村党支部书记毛荣良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21年6月,前胡村村委会为“农村用水”日常管理责任单位,毛荣良作为村党支部书记默许村养殖户张某某在未安装水表的情况下,私接自来水管线入户用水。毛荣良的上述不履职行为导致了水损,且在兴隆台区区委区政府多次部署查找水损产生原因的情况下,毛荣良均对张某某的违规用水行为隐瞒不报。2021年9月,毛荣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大洼区第二人民医院原留守负责人姜喜文(已退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07年1月至2017年1月,姜喜文在任医院留守负责人期间,利用管理、发放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贴的职务便利,侵吞退职职工谷某补贴款1944元,并以谷某等3人名义套取补贴款65160元,共计67104元。其中14160元用于公务支出,剩余52944元用于个人花销。2021年6月,姜喜文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