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21-12-30 来源:营口市纪委监委 热度:905℃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持续纠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微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营口市纪委监委对4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鲅鱼圈区芦屯镇前安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晓芳违法用地问题。2020年7月至2021年9月,李晓芳作为村委会负责人,在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组织在本村建设文化广场,对地表进行水泥硬化,导致村委会因违法用地行为被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1月,李晓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盖州市益农果蚕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董洪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0年7月,盖州市益农果蚕专业合作社提供、制作虚假申报材料,致使该企业在不符合申报的条件下,成功申报并套取国家专项资金8万元,董洪财对此负有责任。2021年6月,董洪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高达生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至2021年,高达生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多次收受感谢费、好处费,共计19万元。高达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高达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老边区边城镇原于杨村党支部书记金殿孔等五人违规套取福利款问题。2019年春节及2020年春节前夕,于杨村党支部书记金殿孔、村委会主任杨春库、“两委”委员裴宝春、于福全,在给村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春节福利过程中,以虚报福利品单价及份数的方式套取福利款4.67万元,用于个人消费。村党支部委员魏振忠审核把关不严,致使村集体资金被套取。2021年4月,金殿孔、杨春库、裴宝春、于福全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魏振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营口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