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2021-12-31 来源:朝阳市纪委监委 热度:884℃

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现就全市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朝阳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朝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吴晓辉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问题。2014年3月以来,吴晓辉本人用公款或安排公司工作人员用公款多次在本地饭店或在出差过程中宴请招待相关人员;每年端午、中秋、春节期间,吴晓辉安排公司工作人员用公款作为礼金或购买礼品赠送给相关人员。吴晓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吴晓辉被开除党籍、免职、解除劳动合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北票市广播电视台原影视娱乐总监侯雅丽借培训之机探亲访友并违规核销费用问题。2018年4月,北票市广播电视台安排侯雅丽到南京参加业务培训,侯雅丽借培训之机探亲访友,其因私产生的费用在单位差旅费中核销。2021年12月,侯雅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私报销的费用予以收缴。

3.凌源市瓦房店中心小学原校长林永奇与党支部书记兼财务经办员赵冬青违规发放、领取津贴补贴问题。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林永奇与赵冬青私自商定将上级拨付的部分专项资金以“车补、电话费补贴、下乡补贴”的名义,发放给本单位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相关负责人。林永奇、赵冬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人员违纪所得被收缴。

4.双塔区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办科员刘志飞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20年10月25日,刘志飞在未按规定报备的情况下,在朝阳燕都国际酒店为其子举办婚礼,宴请人员明显超出规定的人数。刘志飞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0月,刘志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朝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