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严防节日腐败,开化县纪委县监委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汪伟华违规送礼问题。2018年、2019年春节前,汪伟华送给时任县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某某(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烟、酒等财物,共计价值13041元。2021年9月,汪伟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县住建局原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张行福违规收送礼品问题。2017年至2019年春节前,张行福送给时任县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某某(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烟、酒等财物,共计价值约4210元。2015年左右、2018年春节前,张行福收受某公司老板余某某赠送的2张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共计2000元。2021年12月,张行福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纪款予以收缴。
3.马金镇人大办主任、总工会原副主席徐折峰操办婚宴时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8年9月23日,徐折峰在马金镇高岭村家中操办婚宴,共设宴25桌,宴请对象约250人,其中包括自行前往祝贺并给予礼金的管理服务对象13人,另有3名管理服务对象未参加婚宴但给予礼金。婚宴期间,徐折峰共收受上述16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7800元。2021年10月,徐折峰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纪款予以收缴。
(开化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