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山市纪委市监委对江山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原部长郭水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郭水华丧失党性原则,漠视纪法红线,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管理、使用公务用车;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
郭水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郭水华开除党籍处分;由江山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解除与其劳动合同关系;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郭水华简历:
郭水华,男,汉族,1972年11月生,函授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江山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军粮供应站站长、资产管理部部长。
(江山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