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拉萨市纪委监委对拉萨市应急管理局原四级调研员, 达孜区自然资源局原局长尼玛顿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尼玛顿珠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为官不廉,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不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在土地出让和性质变更等方面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巨额财物。
尼玛顿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不知耻、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拉萨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拉萨市委批准,决定由拉萨市纪委给予尼玛顿珠开除党籍处分;由拉萨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