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批准,路桥区纪委区监委对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桥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黄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黄斌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路桥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路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斌开除党籍处分;由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黄斌简历:
黄斌,男,汉族,1976年9月生,在职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国土资源所副所长、所长,路桥区路北街道国土资源所所长,路桥区桐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常务副主任,台州市路桥新城开发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路桥新城开发管委会物流区块建设指挥部总指挥,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桥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台州市路桥区纪委区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