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通报3起农村党员干部酒驾典型案例

2022-01-24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816℃

春节假期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和守法意识,近日,龙游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3起农村党员干部酒驾典型案例。

1.横山镇塔下叶村党支部原委员任小锋多次酒驾问题。2020年11月20日,任小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途径沪瑞线416公里200米处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任小锋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询,任小锋曾在2013年5月因酒驾问题受到行政处罚。2020年12月,任小锋受到行政拘留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任小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龙洲街道官潭村党员琚安宁多次酒驾问题。2020年4月5日晚,琚安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停车至巨龙路495号附近停车位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琚安宁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询,琚安宁曾在2017年7月因酒驾问题受到行政处罚。2020年4月,琚安宁受到行政拘留6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8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6月,琚安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

3.溪口镇溪口村党员孔令忠多次酒驾问题。2020年9月6日晚,孔令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途径溪毛线溪口镇灵上村路段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孔令忠血液中乙醇含量为5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询,孔令忠曾在2017年12月因酒驾问题受到行政处罚。2020年9月,孔令忠受到行政拘留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52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3月,孔令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

(龙游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