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水利局副局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66万被诉

2014-07-09 来源:正义网 热度:1960℃

    身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水利局副局长职务之便,在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标过程中通过打招呼,暗箱操作让他人中标等手段,从中收取好处费66万元。日前,广西桂平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梁某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今年50岁的梁某,广西平南县人,在担任平南县水利局副局长(副科长级)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向平南水电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副经理方某打招呼,联系在平南县水利局的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标的相关公司,将部分水利工程项目转交给朋友何某承建,2009年至2013年间,梁某5次共收受何某送给的“好处费”31万元。

    另查明,在2012年平南县农村人畜饮水工程管材部分招投标项目过程中,梁某利用职务之便,暗箱操作,让龚某所代理的广州枫叶管业有限公司中标,并与龚某约定按照中标价金额10%的比例收取“好处费”。2013年春节前的一天,梁某在广西贵港市市区国际新城后面公路边收受龚某的“好处费”35万元。2009年至2013年间,梁某共收受何某、龚某送给的“好处费”共66万元。案发后,梁某已退清全部赃款。

桂平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梁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水利局副局长职务之便,在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标过程中通过打招呼,暗箱操作让他人中标牟利,从中非法收取“好处费”66万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