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通报2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

2022-02-01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999℃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龙港市纪委市监委通报2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

1.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事员江小峰酒驾问题。2020年5月,江小峰(非中共党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江小峰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20年6月,龙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江小峰罚款1500元和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江小峰受到记过处分。

2.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西中队临聘人员陈先卡酒驾问题。2019年1月,陈先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陈先卡血液中乙醇含量为5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19年1月,苍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陈先卡罚款2000元及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陈先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龙港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