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两间日式拉面店11名前雇员,控告他们串谋偷窃收银机内的现金收益,并行贿受贿以纵容有关挪用款项勾当。其中七名管理人员及厨师今日(2月7日)在区域法院承认控罪,涉及被盗款项共约19万元。
七名被告均为佳伟餐饮有限公司(佳伟餐饮)前雇员,即助理营运经理陈家泰,42岁;店长吴伟涛,28岁;部长林廷峯及林颖思,分别28岁及26岁;高级厨师余凯麟及余世鸣,同为25岁;以及厨师吕健诚,22岁。
七人承认共12项罪名,即三项串谋盗窃,违反《盗窃罪条例》第9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七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及两项代理人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法官李俊文将案件押后至12月8日判刑,各被告获准以现金保释。
佳伟餐饮案发时以「广岛霸吗拉面」及「风云丸」两个品牌,在本港经营多间日式拉面店。根据佳伟餐饮的政策,员工须将顾客的点餐输入一个电脑系统,并且不得向厨房员工口头「落单」。
案情透露,各被告参与勾当挪用公司款项,涉及不当处理现金券及顾客点餐,并行贿受贿以纵容他们从「广岛霸吗拉面」将军澳分店及「风云丸」尖沙咀分店,盗窃现金收益共约19万元。
就「广岛霸吗拉面」将军澳分店,店长吴伟涛、部长林廷峯、高级厨师余凯麟和余世鸣及厨师吕健诚于2017年8月至2018年11月期间,一同串谋偷窃收银机内的现金收益共逾15万元。
部长林廷峯又向佳伟餐饮一名时任总厨提供贿款共6,000元,以纵容有关盗窃勾当,并向厨师吕健诚提供贿款共9,000元,以要求对方按其所接的口头食物「落单」照办。
就「风云丸」尖沙咀分店,店长吴伟涛及部长林颖思于2018年8月至11月期间,一同串谋偷窃收银机内的现金收益共逾34,000元。期间,助理营运经理陈家泰从店长吴伟涛接受贿款共4,000元,以纵容有关盗窃勾当。
另外四名佳伟餐饮前雇员亦因涉及有关勾当同被廉署起诉,他们分别为总厨王盛达、厨师文嘉升、侍应刘瑞莲及兼职侍应马君彤。
四名被告今日否认三项串谋盗窃罪名,案件订于9月26日开审。
佳伟餐饮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郭嘉婷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张汶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