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银川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徐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庆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生活腐化堕落,在与私营企业主交往时心不清、志不明,将手中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搞权钱交易,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正确履行职责;道德败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项目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徐庆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庆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