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廉署起诉「工头」承认向公屋建筑项目工人收贿判囚

2022-02-16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1169℃

廉政公署星期一落案起诉一个东涌公屋建筑项目一名分判商前「工头」,控告他向四名工人收受非法回佣共约18,000元,以协助对方获聘及获发薪金。被告今日(2月1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判入狱五个星期。

陈志强,57岁,汇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汇基)前「工头」,承认七项罪名,即两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和《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及五项代理人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判刑时指,被告有预谋地犯案,收受的非法回佣亦占工人工资显着比例。

署理总裁判官又颁令被告须向汇基归还约18,000元,即相等于被告所收取的非法回佣金额。

案情透露,案发时汇基是东涌一个公共屋邨建筑项目的分判商,在该地盘进行木工工程。被告是汇基的「工头」。该公司透过员工介绍招聘木工工人。

2019年10月至2020年2月期间,被告介绍了四名工人到上述地盘工作。他们受聘于汇基,每日薪金及奖金合共为1,250元。

被告在该四名工人开始在上述地盘工作之前或之后,要求对方每个工作天支付100元回佣作为「茶钱」。在上述期间,被告从四人收取非法回佣合共约15,000元。

被告又要求其中一名工人向他先支付3,000元,才把一张由汇基开出的奖金支票交予对方,涉款3,600元。该名工人相信如拒绝付款,被告便不会把支票交给自己,遂按其要求照办。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并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被告。

汇基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张晓彤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