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房屋扎铁分判商「工头」承认向工人收贿50,000元判囚七个月

2026-08-05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11℃

一名遭廉政公署起诉的元朗过渡性房屋项目扎铁分判商「工头」,今日(8月5日)在粉岭裁判法院承认于五个月内向一名工人收贿共逾50,000元以协助对方继续获聘,被判入狱七个月。陈港安,33岁,信丰工程有限公司(信丰工程)时任扎铁「工头」,承认七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裁判官温绍明判刑时表示,本案罪行性质非常严重,被告长时间剥削工人利益,剥削幅度占工人日薪两成,对工人造成伤害,而且影响社会公平,判处被告即时入狱七个月。裁判官又颁令被告须归还涉案款项逾50,000元。廉署发言人表示,廉署对贪污一直采取零容忍态度,本案判刑反映了罪行的严重性,建造业工人如被索贿以换取聘用,应即时拒绝并向廉署举报。廉署24小时举报贪污热线:25 266 366。案情透露,案发时信丰工程是元朗八乡一个过渡性房屋项目的扎铁分判商,被告为该地盘的「工头」,负责招聘和监督扎铁工人,以及向工人发放薪金支票。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共五个月期间,被告从一名受其监督的扎铁工人接受七笔贿款共逾50,000元,以协助对方继续获信丰工程聘用。信丰工程不容许员工就其事务或业务从他人接受利益。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在涉案扎铁工人入职后不久,便向对方索贿每日500元。该扎铁工人日薪2,450元,他相信若不支付贿款便会失去工作,因而应被告要求支付有关款项。信丰工程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刘彦农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