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贺州市平桂区委批准,平桂区纪委监委对平桂区审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任当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任当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情节较重;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时间经常擅自离岗;违反生活纪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公务接待名义公款报销本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任当发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平桂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平桂区委批准,决定给予任当发开除党籍处分;由平桂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贺州市平桂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