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口腔病防治院院长王兆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兆宏简历
王兆宏,男,汉族,1964年4月生,黑龙江五常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8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医科大学医学系口腔科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医学硕士学位,主任医师。
1982.09—1987.08 佳木斯医学院口腔系口腔专业学习
1987.08—1992.08 佳木斯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医师(其间:1989.09—1992.06哈尔滨医科大学医学系口腔科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医学硕士学位)
1992.08—1996.01 省电力医院口腔科医师(1993.09主治医师)
1996.01—1997.05 省电力医院医务科副科长
1997.05—1998.09 省电力医院院长助理(副处级)
1998.09—2001.11 省电力医院医疗副院长(1998.12副主任医师)
2001.11—2006.10 省电力医院院长、省电力公司卫生处处长(正处级)(2003.12主任医师)
2006.10—2011.01 省卫生厅医政处调研员
2011.01—2017.11 黑龙江省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2017.11—2018.10 黑龙江省医院主任医师
2018.10—2019.04 省皮肤病防治所负责人
2019.04至今 省口腔病防治院院长
(七台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