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诉公务员夫妇及机电署分判商涉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贪污及清洗黑钱

2022-04-12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1262℃

廉政公署今日(4月12日)落案起诉一名机电工程署(机电署)高级屋宇装备工程师、其妻子,即一名社会福利署(社署)临床心理学家,以及一名机电署分判商,控告他们就总值约9,140万元的机电署小型工程合约,涉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和行贿受贿,以及处理犯罪得益逾950万元。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在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后,于今天落案起诉三人共九项罪名。

三名被告分别为谢声德,57岁,机电署高级屋宇装备工程师;其妻吴蔚珊,50岁,社署临床心理学家;及陈子荣,55岁,机电署分判商。三人将于今日下午被带往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谢声德被控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违反普通法,以及一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2)(a)条。陈子荣则被控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1)(a)条。

谢声德及吴蔚珊另被控共五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名,违反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

上述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及贪污罪行,发生于2017年2月至2019年2月期间;而处理犯罪得益罪行于2012年1月至2019年5月的七年间发生。

谢声德1991年加入机电署,2014年10月晋升至高级屋宇装备工程师。他自2013年8月调派至市政工程部小型工程分部,负责处理及监督公共工程合约招标和运作事宜。案发时其妻吴蔚珊是社署临床心理学家。

陈子荣是美亚工程有限公司(美亚)、宏晋工程有限公司(宏晋)及三和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三和)的董事兼股东。

于2016年10月至2018年4月期间,谢声德所属的小型工程分部,向两间总承办商判授两份总值约9,140万的小型工程合约。有关合约最终分判予美亚、宏晋及三和。

根据公务员事务局发出的通告及机电署发出的「行为及纪律指引」,机电署员工在招标工作中及管理合约时,应避免与投标者有任何利益冲突,及须要申报利益冲突。

其中两项控罪指,谢声德涉嫌在执行公职的过程或在与其公职有关的情况下,无合理辩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当行为,即未有申报他与陈子荣及另一名三和董事属私交友好关系所引起的利益冲突,而该两人均为机电署上述合约的分判商,以及谢声德负责管理有关合约和监督其承判商的工作表现。

另外两项控罪指,谢声德及陈子荣涉嫌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分别收受及提供四万元,作为谢声德倾向或保持倾向优待美亚、宏晋、三和或其他公司的诱因或报酬。

调查发现在案发期间,有大量来历不明的现金存入该二位公务员,即谢声德及吴蔚珊的银行户口。

余下五项控罪指,谢声德及吴蔚珊涉嫌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存入其四个银行户口共逾950万元,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处理该财产。

廉署亦就上述调查另起诉吴蔚珊四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2016年11月至2018年8月期间,吴蔚珊从三间银行,即大新银行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及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取得一笔按揭贷款及三笔私人贷款,合共逾730万元。

该四项控罪指,吴蔚珊涉嫌向上述银行伪称,她受雇于两间由她或其母开设的公司及她于该两间公司赚得的月薪,以获取该四笔贷款。

机电署、社署及上述三间银行在廉署调查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廉署发言人表示,署方十分重视公务员诚信。廉署提醒监督政府合约的公务员,必须恪守公务员廉洁守正的基本信念,及妥善处理个人利益冲突,以维护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