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衢州市委批准,衢州市纪委市监委对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原二级调研员王光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王光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组织观念淡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意识缺失,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对家属失管失教;利欲熏心,公权私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王光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衢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衢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光华开除党籍处分;由衢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光华简历:
王光华,男,汉族,1975年3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常山县规划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衢州市规划局党委委员、总规划师,柯城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龙游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龙游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江山市委副书记、市长,衢州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衢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