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杭州市临平区委批准,杭州市临平区纪委区监委对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原副队长、临平区东湖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叶啸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叶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行政处罚处理、工程项目承接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叶啸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临平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临平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叶啸开除党籍处分;由临平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叶啸简历:
叶啸,男,汉族,1982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副大队长、余杭区东湖街道党工委委员,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余杭区东湖街道党工委委员,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临平区东湖街道党工委委员。
(杭州市临平区纪委区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