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海塘管理署科长329万财产来源不明被判刑

2014-07-21 来源:正义网 热度:1993℃

    随着近年来浦东新区航运中心临近海边建设项目的接连开建,该区濒临东海的百公里海塘滩涂也成为开发建设的热点区域。专职负责海塘管理的浦东新区海塘管理署也骤然忙碌起来,而该署设施科科长张某却利用涉海塘工程管理之机大肆“捞钱”肥私,获取非法利益。经浦东新区检察院查办证实,张某收受贿赂18万元,并有其无法说明来源的巨额财产达329万元。日前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并罚判处张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全部违法犯罪所得。

2012年3月,浦东新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时任浦东新区海塘管理署设施科科长的张某有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的嫌疑。该院接报后,立即启动刑事调查,经查,张某利用负责海塘工程管理及向甲方推荐、考核施工队等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施工队负责人贿赂数十万元,并有数百万元款项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张某到案后主动交代了受贿等犯罪事实。2009年时,张某认识了做工程的上海某建设工程公司负责人周某,一来二往两人成了好朋友。2010年,外高桥船厂因业务发展需要,要对人民塘道路进行改造,而道路修建区域土地属于张某所属海塘署的辖区内用地,所以道路改建的申报修建必须经海塘署同意。“嗅到”该工程信息的周某立即约见张某,提出自己想承接该工程施工,请张某帮助向甲方推荐。临别时周某塞给张某一个信封,张某回家打开信封一看,里面装有人民币3万元并占为己有。

拿了人家钱财的张某自然心里有数。当船厂方面书面提交道路改建申请时,负责审核申请的张某向船厂方面“推荐”其好朋友周某公司承担改建道路施工。船厂方面为让道路改建尽快开建,只得默认了张某的要求,可令船厂方面意想不到的是,由张某找人设计的该条道路改建的工程方案费用高达500万元。船厂方面几经要求修改后,工程定价还高达374万元。

在经历胆战心惊的为人撮合和初次受贿后,张某的“胃口”也渐渐大起来。2010年6月至2011年4月,张某担任科长期间,利用对署内相关工程的协调、管理、价格审核及组织竣工验收等职务便利,先后三次收受施工单位负责人的贿赂共计15万元人民币,并占为己有。

浦东新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员在调查张某及其妻经济状况时还发现,张某夫妇多家银行和证券公司账户都有巨额存款和资金,其家庭近年还购置住房、车辆。在剔除张某及其妻工作以来的工资、奖金等合法收入以及张某夫妇能合理解释的款项外,张某家庭财产还有329万元其无法说明合法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