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批准,余杭区纪委区监委对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原二级调研员周旻翔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周旻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周旻翔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思改、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杭州市余杭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余杭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周旻翔开除党籍处分;由余杭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周旻翔简历:
周旻翔,男,汉族,1974年6月出生,在职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曾任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乔司派出所所长,杭州市余杭区乔司街道党工委委员、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乔司派出所所长,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二级调研员,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二级调研员。
(杭州市余杭区纪委区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