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盘锦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申海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申海青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借用公车,借公务考察之机旅游;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案件查办等方面谋取利益,并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
申海青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申海青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盘锦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免去其盘锦市委委员职务;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申海青简历
申海青,男,汉族,1969年3月出生,199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9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硕士学位。
1990.09--1992.05 辽宁省辽阳市总工会干校教员
1992.05--1993.09 辽宁省辽阳市委直属机关工会干事
1993.09--1994.03 辽宁省辽阳市委直属机关团委副书记(副科级)
1994.03--1994.05 辽宁省辽阳市委直属机关团委书记(正科级)
1994.05--1996.12 辽宁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科员
1996.12--2000.07 辽宁省公安厅办公室专题研究科科长
2000.07--2005.02 辽宁省公安厅指挥中心副主任(副处级)
2005.02--2005.04 辽宁省公安厅反恐怖工作处处长
2005.04--2012.07 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级)
2012.07--2015.12 辽宁省公安厅反恐怖工作总队政委
2015.12--2017.06 辽宁省公安厅技侦总队政委(副厅级)
2017.06--2017.08 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盘锦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提名为盘锦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人选
2017.08--2021.11 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2021.11 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