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陈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强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财物;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项目,破坏营商环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陈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强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辽阳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强简历
陈强,男,汉族,1960年12月出生,1982年12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82.12--1984.08 辽阳化纤一厂洗涤车间技术员
1984.08--1985.03 辽化纤维一厂办公室秘书、办公室副主任
1985.03--1989.12 辽化纤维一厂锦后车间副主任
1989.12--1992.12 辽化纤维一厂锦后车间主任
1992.12--1995.12 辽阳市宏伟区副区长
1995.12--1996.03 辽阳市宏伟区委常委、副区长
1996.03--1997.03 辽阳市宏伟区委常委、副区长,区工业局局长
1997.03--1998.01 辽阳市市长助理
1998.01--1999.03 辽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
1999.03--2000.12 辽阳市市长助理兼市重点项目办主任
2000.12--2011.04 辽阳市副市长
2011.04--2011.05 辽阳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1.05--2015.08 辽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5.08--2016.07 辽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6.07--2018.01 辽阳市委副书记
2018.01--2022.01 辽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22.01 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