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监委对咸宁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肖天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肖天树背弃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串供堵口,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私营企业主的旅游活动安排;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毫无纪法底线,执法犯法,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规免除私家车违章扣分处罚;带彩娱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搞权利寻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逃避刑事责任追究、删除网络负面帖文、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肖天树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肖天树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按程序终止其咸宁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