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昨日(7月20日)落案起诉一名清洁服务承办商前监督及其儿子,控告他们涉嫌伪造该儿子的出勤纪录,于约两年半内欺诈承办商支薪共约35万元。
叶劻祐,42岁,ISS Facility Services Limited (ISS)前监督;及其儿子叶伟乐,24岁,报称ISS前清洁工,同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叶伟乐另被控一项交替罪名,即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名,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
二人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明日(7月22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
案发时叶劻祐为ISS一名监督,该公司是中环一幢商业大厦的清服务承办商。叶劻祐负责招聘及监督清洁工,他于2017年12月为叶伟乐登记加入ISS,报称受其监督在该幢大厦任职清洁工。
控罪指叶劻祐及叶伟乐涉嫌于2017年12月至2020年6月期间,向ISS虚假地表示叶伟乐的出勤纪录准确反映其上班时间,并意图诈骗而诱使ISS按照出勤纪录发放薪金,而导致二人获利或ISS蒙受不利。
叶伟乐涉嫌从没有在该幢大厦执行清洁工作。ISS于上述期间透过叶伟乐的银行帐户向其支薪共约35万元。
交替控罪指叶伟乐涉嫌于2018年1月至2020年7月期间,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上述在其银行帐户内约35万元款项,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处理有关款项。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并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二人。ISS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