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本溪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本溪市委批准,本溪市纪委监委对本溪市平山区原区委常委、副区长柳玉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柳玉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拨付财政经费、返还土地出让金、拨付工程款、拨付专项资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柳玉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本溪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本溪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柳玉泉开除党籍处分;由本溪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本溪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