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上林县房产管理所所长覃某受贿38万获刑十年六个月

2014-07-29 来源:法制网 热度:2817℃

    原广西南宁市上林县房产管理所所长覃某文受贿案近日一审宣判。上林县法院对被告人覃某文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覃某文在担任上林县房产管理所所长期间,与南宁市某房地产评估测绘公司总经理苏某约定,将双方评估业务税后总收入的10%给其作为“干股”,收受苏某给予的现金20万元;2010年至2012年间,覃某文为广西某房地产公司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业务的过程中,收受贿赂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