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原湘潭地产集团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卫文(正处级)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湘潭市委批准,湘潭市纪委监委对湘潭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原湘潭地产集团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卫文(正处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卫文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在其他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滥发津补贴,索取、收受他人财物;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
陈卫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背离;律己不严、家风不正、顶风违纪;心态失衡、不思进取,背离初心;私欲膨胀、“三观”扭曲,信奉“权能生钱”,公权私用,大搞权钱交易,是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典型。陈卫文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相当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由市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湘潭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