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阜新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阜新市公安局原调研员崔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05年至2015年,崔力任阜新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调研员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礼品礼金折合共计268万元。2013年至2014年9月,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及洗浴。崔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崔力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阜新市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后新秋市场监督管理所四级主任科员宋福生利用职务便利收取好处费问题。
2020年1月至2022年4月,宋福生利用其职务上便利,借为商户办理、核发营业执照之机,多次收取好处费共计20960元。2022年7月,宋福生受到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