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调查一宗贪污案件时,揭发一名持牌放债人公司前职员涉嫌讹称多宗汽车按揭贷款申请,由两间中介公司转介,以诈骗转介佣金,涉案佣金共约32万元。该职员及两名中介公司东主今日(9月7日)被落案起诉欺诈及处理犯罪得益。
曾剑华,45岁,环联(亚洲)信贷有限公司(环联亚洲)前高级市场经理,被控四项罪名,即一项欺诈及一项企图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G(1)条;以及两项串谋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俗称「洗黑钱」),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1)条。
同案被告黄俊杰及黄俊飞,同为28岁。他们先后担任两间同名为时尚汽车公司(时尚汽车)的东主,各与曾剑华被控一项上述串谋「洗黑钱」罪名。
三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五(9月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案件被指于2015年9月至2020年9月期间发生,当时环联亚洲提供汽车按揭贷款服务。环联亚洲接受其指定中介公司转介生意后,会向该中介公司支付转介佣金。案发时,时尚汽车为环联亚洲的指定中介公司。
上述欺诈罪指,曾剑华涉嫌于22份表格中虚假地向环联亚洲表示,时尚汽车是表格中所载列的汽车按揭贷款申请的介绍人,有权收取转介佣金共逾27万元,并意图诈骗而诱使环联亚洲向时尚汽车支付款项。
企图欺诈罪指,曾剑华涉嫌于另外一份表格作出类似虚假陈述,意图诈骗而企图诱使环联亚洲向时尚汽车支付佣金约5万元。
余下两项控罪指,曾剑华分别与黄俊杰或黄俊飞一同串谋,涉嫌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多笔合共逾24万元的款项及一笔逾3万元的款项,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处理有关款项。
廉署调查显示,黄俊杰及黄俊飞涉嫌在曾剑华安排下担任两间时尚汽车的东主,并容许曾剑华使用时尚汽车的银行户口。
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并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三人。
环联亚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