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一楼一凤」前经营者,控告他串谋妨碍司法公正,按照「通风报信」协议在警方的扫荡行动中安排妓女被拘捕,以及没有按照法庭指定归押。被告今日(9月20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判囚12个月。
陈肇其,60岁,今日向裁判官温绍明承认两项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名,违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以及一项无合理因由而没有按照法庭的指定归押罪名,违反《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9L(1)条。
案情透露,陈肇其与章逸星于2016年5月至2017年3月期间,在湾仔区两座大厦经营多间「一楼一凤」。香港警务处(警务处)湾仔区特别职务队案发时曾在该两座大厦进行执法行动。
陈肇其承认与章逸星及其他人士串谋作出倾向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他们安排预定数目的妓女,在获预告的警方扫荡行动中被拘捕;而警方只会在由指定妓女占用的房间进行调查。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并于2019年6月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陈肇其及章逸星。章逸星承认控罪,最终判囚15个月。
陈肇其于2019年10月否认妨碍司法公正罪名。他2020年1月2日未有到东区裁判法院出席审讯,法庭遂向他发出拘捕令。他本年7月25日由内地返港时被捕,今日被加控一项无合理因由而没有按照法庭的指定归押罪名。
警务处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林俊杰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