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昨日(10月19日)落案起诉一名商人,指他涉嫌冒充廉署人员,要求三名诊所职员核实一名男子的医生证明书。被告的女朋友早前因交通意外,遭该男子的雇主民事索偿。
谭荣柏,67岁,商人,被控三项冒充廉政公署人员罪名,违反《廉政公署条例》第13C(a)条。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10月2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的女朋友与该名驾驶着一辆公司车的男子,牵涉在一宗发生于2017年7月的交通意外,惟二人无法达成赔偿协议。该名男子其后到一间诊所接受治疗,并获发四张医生证明书。
该名男子的雇主于2020年向被告的女朋友提出民事索偿,小额钱债审裁处最终命令被告的女朋友向男子的雇主作出赔偿。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21年11月5日,向上述诊所的两名接待处职员及一名董事冒充廉署人员。
《廉政公署条例》第13C条订明,任何人冒充廉署人员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一年及罚款25,000元。
廉署早前接获投诉遂展开调查。廉署调查显示,被告涉嫌曾致电该诊所,并自称廉署人员要求核实上述四张医生证明书的内容。
被告从来没有担任廉署人员。廉署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并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被告冒充廉政公署人员罪名。
廉署提醒市民,冒充廉署人员属严重罪行,市民如对接触他们的廉署人员的身分有怀疑,应致电廉署24小时举报热线25 266 366查询。
上述诊所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