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凉山州委批准,州监委对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冉洪全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冉洪全理想信念丧失,法律意识淡薄,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产;道德败坏;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冉洪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凉山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州委批准,由州监委给予冉洪全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