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调查一宗贪污案件时,揭发一名保险代理讹称自己经手处理数份保单,诈骗一间保险公司佣金及奖金共逾12万元。被告今日(12月5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控罪。
黄秋蓥,26岁,富卫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富卫)前保险代理,承认两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他另外一项相类罪名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
裁判官崔美霞将案件押后至12月19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获准以现金保释。
案情透露,黄秋蓥案发时是富卫保险代理。富卫保险代理若成功销售保险产品,相关的经手代理和上线经理会分别获发佣金及上线佣金。如他们达成销售目标,亦会获富卫发放奖金。
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期间,富卫收到三份经由被告电脑帐户提交的保单申请。富卫相信保单申请由被告经手处理,批准有关申请并向被告发放佣金逾75,000元及奖金约46,000元。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调查发现被告并没有提交及经手处理该三份保单申请,其中两份保单申请经由其电脑帐户提交予富卫时,他并不在香港。被告的电脑帐户并非由他操作,他每月只收取薪金约1,000元至2,000元。
如富卫知道该三份保单申请载有虚假资料便不会承保及发出保单,亦不会向被告发放佣金及奖金。
富卫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冯炜晴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