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涉嫌在运输署驾驶考试(即路试)中犯错,遂以2,000元行贿考牌官图获考试及格,今日(12月16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贪污罪名。
赖长明,60岁,被控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1)(a)条。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下星期二(12月20日)在观塘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于2022年7月9日到运输署油塘驾驶考试中心参加路试,由一名运输署二级考牌主任主考。
被告涉嫌在路试中犯下严重错误,其后向该考牌主任提供2,000元,图获对方给予及格成绩。
该考牌主任拒绝接受贿款,并在驾驶考试结束后向运输署报告事件。廉署接获运输署转介的贪污投诉,当场拘捕被告。
运输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廉署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并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被告。
廉署发言人表示,廉洁公务员队伍是香港长久赖以成功的基石。廉署讚扬公务员面对贪污仍持廉守正,并提醒市民,行贿公务员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七年及罚款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