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汉寿一计生专干挪用社会抚养费24.53万获刑5年

2014-08-06 来源:正义网 热度:1849℃

    湖南省汉寿县某镇计生办计生专干成某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挪用社会抚养费用于个人支出和进行非法活动。经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成某有期徒刑五年。

2005年至2012年期间,成某担任汉寿县某镇政府计生办计生专干,协助政府从事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工作。

2010年下半年至2012年10月期间,成某利用担任计生专干的职务之便,将从26户违法生育对象手中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和终止妊娠保证金共计245300元,不入单位账,用于个人开支,超过三个月未还,并将部分款项用于进行赌博活动。

案发前,成某家属已代其将所挪用公款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