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调查贪污时,揭发一名香港海关(海关)总关员诈骗政府房屋津贴,讹称有遵守相关入住规定,涉款逾16万。被告今日(1月17日)在屯门裁判法院承认控罪。
彭子康,45岁,承认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及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其母邓玉芳,68岁,退休人士,被控同一项串谋诈骗罪名则获撤控。
裁判官黄国辉将案件押后至3月1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获准以现金保释。
案情透露,彭子康于2017年1月向库务署申请自置居所资助计划(资助计划)下的房屋津贴,该项申请涉及一个由他与母亲邓玉芳共同拥有的元朗物业。他当时是高级关员,其后于2019年2月晋升为总关员。
根据该资助计划,合资格公务员可每月获发津贴以偿还物业按揭贷款,为期最长120个月。相关规则及指引列明,申请者须在有关物业居住,而且不得把物业出租或分租。
库务署批准彭子康的申请,并于2017年6月起每月向他发放津贴约3,900元。惟库务署于2020年10月发现彭子康按揭户口年度结单上的通讯地址并非上述地址,怀疑他违反入住规定,遂对他展开调查,要求他提供有关遵守入住规定的书面确认,以及水费和电费单副本等。
彭子康回复库务署,声称有遵守入住规定,并提供水费及电费单,但单据登记人属另一人。他讹称对方为一名曾入住该物业的远房亲戚,其后已迁出,并附上将水电帐户转为他名字的申请文件。
廉署接获库务署转介贪污投诉后展开调查,发现邓玉芳于2016年8月至2021年2月期间把上述单位出租给不同租客,而彭子康则居于另一个物业。彭子康讹称上述为远房亲戚的人士其实是其中一名租客。
案情又透露,彭子康指示邓玉芳要求该租客更改单位水电帐户的注册用户,以应付库务署调查。如库务署知道彭子康违反入住规定,便不会向他支付房屋津贴共逾16万。
海关及库务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廉署发言人提醒公务员,必须廉洁奉公,遵守相关政府规例。公务员若蓄意违反有关规例,不但会影响公务员团队声誉,更有可能遭受纪律处分或负上刑责。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罗钰欣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