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监委对广东省茂名市原副市长黄权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黄权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多次违规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在干部职务晋升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并利用职权为自己实际控制的公司谋取利益;违规发放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造成不良后果;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监管执法、工程承接、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权严重违反公职人员组织要求、廉洁要求和工作要求,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由广东省监委给予黄权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黄权简历
黄权,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广东化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7月加入九三学社。
历任茂名市卫生局局长,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茂名市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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