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对阿克苏地委委员、常务副专员蒙志鹏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蒙志鹏在担任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期间,向有关人员(已另案处理)行贿。
蒙志鹏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蒙志鹏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察厅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职级由副厅级降为主任科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