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李志民(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经依法指定管辖,交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8月25日已由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李志民简历
李志民,男,汉族,1953年8月出生,河南长垣人,197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12月参加工作,武汉地质学院探矿工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1975.11—1978.11 武汉地质学院探矿工程系学习
1978.11—1981.02 河南省地质矿产局科研所技术员
1981.02—1985.08 河南省地质矿产局劳动人事安全卫生处监察员
1985.08—1989.03 河南省地质矿产局劳动人事安全卫生处副处长
1989.03—1991.07 河南省地质矿产厅人事劳动处副处长(其间:1989.09--1991.09 在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政治管理专业学习;1991.04--1991.06 在省直党校处级干部哲学培训班学习)
1991.07—1996.03 河南省地质矿产厅人事劳动处处长
1996.03—1998.04 河南省地质矿产厅人事劳动处处长兼厅直机关党委副书记
1998.04—2000.08 河南省地质矿产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2000.08—2004.07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
2004.07—2004.08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
2004.08—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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