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梁子湖区人社局原局长徐新来挪用公款,区就业局原局长刘修元收受贿赂,两人均被降职为科员。26日,鄂州市纪委通报了两起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
2012年9月到2013年10月,徐新来冒领公益性岗位补贴31437.37元,指使他人虚开发票金额135582.30元,均用于报销不合理开支,并挪用公款35万元供他人从事营利活动。2012年至2013年,刘修元办理小额担保贷款时,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9000元;虚报名单,骗取职介补贴10万元报销不合理开支。今年7月,梁子湖区给予徐新来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刘修元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均降为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