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搞“钱款变通”,用于个人消费,并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8月22日,经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贪污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对黑龙江省农垦绥化管理局原工会主席陈宝贵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2013年5月,因一起贪污受贿案牵连,自知难脱关系的陈宝贵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经查,2005年至2006年间,陈宝贵任黑龙江省农垦绥化管理局计财处处长。这期间,他利用管理单位财务工作的便利,以单位用钱名义,让绥化管理局下属铁力农场场长张化文(另案处理)给其变通40万元现金。后张化文从铁力农场水利工程维修金中拿出40万元交给了陈宝贵。
陈宝贵将该款据为己有后,将其中的30万元以个人名义送给于胜军(已判决),余款10万元用于个人花费。检察机关在核实这一款项时,发现在2010年下半年,其任黑龙江省农垦绥化管理局副局长期间,利用主管工业的职务便利,在绥化管理局下属晨环迈多尔(大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革过程中,在张万山(另案处理)购买晨环迈多尔(大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份时给予了帮助。2010年年底,张万山为感谢陈宝贵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的帮忙,将存有人民币10万元的银行卡送给了陈宝贵。
同年6月13日,大庆市检察院以涉嫌贪污、受贿罪对陈宝贵决定逮捕。2014年6月20日,萨尔图区检察院将陈宝贵以涉嫌贪污、受贿罪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