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会计侵占、盗窃公司财物200余万元获刑

2014-08-29 来源:正义网 热度:1424℃

    高速公路公司临时工会计因沉迷于网络游戏,经常购买高级装备,使得原本颇丰的收入难以为继,便心生邪念侵占、盗窃公司财物人民币215.9万元。近日,江西省星子县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盗窃罪对龚某提起公诉。

据了解,2006年刚从大学毕业的龚某就找到了在某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材料供应站的工作,并在2008年至2013年4月担任该供应站的会计,虽是临时工的身份,但福利优厚的单位,使得其有着别人羡慕的收入。然而购买网络游戏高级装备使得其收入日渐入不敷出,便打起了单位公款的主意。

于是龚某利用担任会计并掌管公司印章的便利,私自填写现金支票并加盖单位印鉴、法定代表人签章领取单位资金153.34万元。用这些公款,龚某不仅购买了游戏装备,还在两年间购买2辆汽车,并对购买的汽车进行高档装璜,又多次到汽车租赁行长期租赁高档轿车给其家人使用,对家人谎称系单位车辆。

2013年5月,龚某调任文员,难以刹住的贪欲,已经养成的奢侈习惯使其不能自拔。2013年6月至10月期间,龚某向出纳、会计谎称借办公室钥匙,秘密窃取单位印鉴、法定代表人签章、现金支票及转帐支票领取单位资金62.56万元,后公司查账才得以东窗事发。

经查实,龚某非法占有单位资金200余万元,有100余万元用于汽车消费,20余万元用于网络游戏,此事被其妻子知道后,妻子离开了他。该院认为,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以秘密窃取公司现金支票、印鉴盗窃公司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提起公诉。

该案经法院一审判决以职务侵占罪、盗窃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有期徒刑八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2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发还给被害单位。